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核果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