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则的制定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拍卖规程GB/T 32674-2016》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规则适用范围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公开拍卖活动(包括现场拍卖会、网络拍卖会和线上线下结合拍卖会)的各方,包括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的代理人),均应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争议解决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网络拍卖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该等争议的法律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 解释权对规则以外之疑问、特殊问题及未尽事宜,本公司有解释之权利。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名词的解释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具有以下含义:(一)“本公司”指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二)“网络平台”指本公司为线上线下拍卖活动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官网www.yuhuep.com及微信小程序、APP等平台。拍卖师可以在网络平台在线主持,也可通过网络平台的预设拍卖程序、文字、语言或动画等方式主持。(三)“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四)“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包括现场拍卖会、网络拍卖会和线上线下结合拍卖会),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通过网络平台参加网络拍卖之竞买人除上述要求之外,还应遵守本公司网上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等要求。

(五)“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含以预设程序方式)确认的通过网络平台以全场(包括线下和线上)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六)“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委托。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七)“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拍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八)“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含以预设程序方式)确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九)“成交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含以预设程序方式)确认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亦是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十)“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成交价、全部佣金、以及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的总和;(十一)“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制作拍卖标的图文视频资料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仓储及搬运、保险、运输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十二)“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拍卖标可以成交的最低价格;(十三)“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宣传资料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有可能调整。(十四) “居间人”指是指独立于本公司、委托人和竞买人之外在居间合同中为居间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当事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居间人在居间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十五) “拍卖方式”指具体的竞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价式拍卖、减价式拍卖、微笑式拍卖、第一密封拍卖、第二密封拍卖、多轮竞价等。其中,“增价式拍卖”指价格由低向高的竞价方式;减价式拍卖是指价格由高向低的竞价方式;微笑式拍卖是先降价、后增价的拍卖方式,即拍卖标的的价格由高到低依次递减,有竞买人应价之后即转入增价拍的拍卖方式;第一密封拍卖指竞买人以密封的形式独立出价,最高价成交;第二密封拍卖竞买人以密封的形式独立出价,以出最高价人的竞买人成交,但只需支付第二最高价价格;多轮竞价指标的可拆分多轮竞价,每一轮公布上轮平均价,委托方可根据平均价修改保留价,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的竞价方式。(十六)“拍卖举办形式”指具体举办拍卖活动的形式,包括现场拍卖会、网络拍卖会、线上线下结合拍卖会。“现场拍卖会”是指竞买人现场出价、竞价,拍卖师按照拍卖规则,现场确认成交价及买受人的形式;“网络拍卖会”是指利用网络平台远程主持拍卖秩序,平台,竞买人通过网络完成出价、竞价,通过网络(含以预设程序方式)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的形式;“线上线下结合拍卖会”是指现场举办的、并同步在网络展示,在拍卖现场的竞买人可在现场通过移动终端在网络平台出价、竞价,不在现场的竞买人可通过网络出价、竞价,,在拍卖现场公布成交价及买受人的形式。 (十七)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对应的有效注册登记文件,其中营业性的法人为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为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本规则未提及的组织或机构,以官方有关规定为准。(十八)优先购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同等价格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拍卖标的的权利。(十九)特别约定指是本公司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第三章 关于委托人的主要条款

第六条 委托程序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或财产权利时: (一)委托人若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二)委托人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三)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或财产权利时,应按本公司要求提供所有权证明及/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相关证明,委托的同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或财产权利自行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委托人首次通过网络平台委托本公司组织拍卖活动,须完成网络账户注册。网络平台实行注册实名制。委托人应在注册过程中按照本公司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上传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委托人应对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1. .委托人通过网络平台参加拍卖活动,需实名认证,并且开通主从账号、电子签章、电子合同功能,开通交易结算银行账户,设置主从账户相关业务权限,认真查阅本规则。委托人完成网络账户注册和相关设置后,发起申请,经本公司沟通审核后,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其它要求同本条款(一)(二)(三)(四)项之规定。

第七条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其他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1. 三.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1. 八.委托人之保证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标的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一)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参与网络拍卖时,委托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络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凡在网络平台上以委托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委托人的行为,委托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委托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组织使用。如委托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网络平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标的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保留价凡本公司拍卖标的未标明或未说明无保留价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若委托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应在委托拍卖合同上明确保留价定价权人及定价权期限。

第十条 本公司之决定权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下列各项事宜:(一)某拍卖品是否适合本公司拍卖,以及拍卖地点、拍卖场次;(二)以各种形式对任何拍卖品作任何内容的描述。

第十一条 拍卖中止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决定中止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一)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归属、真实性或质量持有异议的;(二)第三人对拍卖标的的归属、真实性或质量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三)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四)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本公司中止拍卖的;(五)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六)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

第十二条 拍卖终止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决定终止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认定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无处分权并书面通知拍卖企业的;(二)拍卖标的被认定为赃物的;(三)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四)拍卖标的在拍卖前毁损、灭失的;(五)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本公司终止拍卖的;(六)出现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

第十三条 竞买禁止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佣金及费用依据委托人与本公司所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或书面约定执行。委托人承认本公司按规则向买受人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四章 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主要条款

第十五条 拍卖资料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各方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可制作拍卖标的相关宣传资料,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进行简要客观陈述。拍卖标的宣传资料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拍卖资料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权属、真伪、价值、质量、质地、缺陷等所作的担保,也不属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承诺。

第十六条 拍卖资料之不确定性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电脑屏幕、手机终端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形态等与实物存在误差者,以实物或样品现状为准。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居间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文、状态说明、视频、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络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居间人毋需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

第十七条 瑕疵不担保本公司特别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买受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真伪、品质及瑕疵风险,不能向本公司追溯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投的行为表明其已确认和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品质,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第十八条 竞买人之审看责任(一)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务必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查验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实物或样品,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标的宣传资料、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二)竞买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但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数量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司郑重建议,无论是现场拍卖会还是网络拍卖会,竞买人务必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查验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实物或样品,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标的宣传资料、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竞买人在网上出价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品质和存在的瑕疵。

第十九条 竞买人登记(一)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所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竞买手续,填写并签署《竞买协议》等相关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所规定时间内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办理竞买手续,填写并签署《竞买协议》等相关登记文件,领取竞买号牌。

(二)网络竞买人操作网络账号办理竞买登记。网络竞买人首次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参加拍卖活动,需于该拍卖活动公告时间要求完成网络账户的注册实名认证,并且开通主从账号、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等功能,开通交易结算银行账户,设置主从账户相关业务权限,认真查阅本规则,签署竞买框架协议。网络竞买人操作网络账户在公告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签署《竞买框架协议》及相关资料后根据拍卖举办形式进行报名参拍或直接报价。网络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网络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上传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竞买人应对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 竞买号牌本公司郑重提示,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网络竞买人注册实名后系统自动分配用户编码作为网络竞买号牌。

第二十一条 保证金 (一)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的,则该保证金在该场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的,则该保证金在完成履约后全额无息原路返还或可转为佣金和支付拍卖标的购买价款的一部分。若有余款,则于竞买人办结相关标的移交手续时,一并返还。

  1. 二.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交纳的保证金需自行申请提现至银行账户。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之代理人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表明委托代理关系。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竞买人签名或者盖章。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一)竞买人及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其他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1. 三.参与网络竞买人除上述事项外,还需按网络平台要求在线提交签署有关资料及协议(含在线点击同意/确认的方式)。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 以当事人身份竞买除非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第二十四条 委托竞投拍卖举办形式为现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但本公司对代为竞投过程中所出现的过失、疏忽或无法代为竞投不负任何责任。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委托在先原则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本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网络竞买的过程拍卖标的开始拍卖后,网络竞买人一旦通过网络平台有效出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修改、撤回或撤销出价。网络竞买人、买受人对在竞买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失误、错误须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网络竞价时间(一)增价拍卖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即进入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内,网络竞买人可按照出价规则随时出价;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只要有新的报价,倒计时时间将重置,直至倒计时结束。

(二)网络出价相同情况下,以时间优先。预先设置的委托出价与实时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相同的情况下,系统认可该价格属于出价时间在先的竞买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网络竞买人对同一拍卖标的预先设置最高出价相同的情况下,网络平台认可该价格属于委托时间在先的网络竞买人。

第二十八条  网络出价规则网络竞买人登陆系统,在增价式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网络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系统支持竞买人连续出价。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络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系统对网络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络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网络平台显示内容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网络平台中显示拍卖情况,所示内容仅供参考。网络平台所示之数额、拍卖标的编号、拍卖标的图片、参考外汇金额及目前出价最高竞买人号牌等内容均有可能出现误差,也可能因为系统或网络导致滞后甚至无法显示,本公司对因此误差、滞后或无法显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 网络竞买风险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网络延迟)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前,应充分了解拍卖网络平台及其他媒体或网站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时间、拍卖流程等相关内容和要求,了解标的现状,审慎考虑标的蕴含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存在的风险。

第三十一条 网络平台异常情况处理当网络平台出现异常情况影响网络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拍卖,待故障排除后继续拍卖,变更拍卖开始及结束时间,决定将有争议的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另行组织网络拍卖或取消拍卖活动。如本公司作出前述处理后,竞买人继续参与拍卖活动,即表示其已认可本公司的处理方式。因异常情况或本公司上述处理方式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之选择权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网络拍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冻结、终止、取消竞买人的网络竞买号牌或网络账户,且不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或损失。

第三十三条 拍卖师之决定权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第三十四条 拍卖成交拍卖现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含以预设程序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买受人与本公司之间拍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含以预设程序方式)宣布成交为准,不以签署确认书为唯一成立条件,若买受人拖延、拒绝或未能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不影响拍卖成交事实。同时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网络竞买人点击出价按钮后的出价金额被认定为全场最高应价且高于保留价时,网络竞买人点击出价按钮的行为即被视为认可网络平台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

第三十五条 佣金及费用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按照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佣金。

第三十六条 拍卖标的交付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与买受人签订有关合同,后续交付可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直接办理标的交割或由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为办理。

第三十七条 成交款项的收取和支付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合同执行的,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将买受人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返还或扣除买受人应付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支付给委托人作为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本公司有权冻结委托人收取的部分货款作为质保金和开票保证金。由本公司全额代收代付的,本公司应在收到全额成交价款后,结算相关费用后支付给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冻结委托人收取的部分货款作为质保金和开票保证金。若涉及包装、仓储及搬运、保险、运输等费用,买受人需一并支付。

第三十八条 支付币种所有价款应以人民币支付。如买受人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买受人支付该种货币兑换人民币所引起所有银行手续费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未按时支付购买价款买受人未按规定付款及办理标的交付的,本公司无需通知买受人而有权采取如下措施:(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受人违约并要求赔偿损失和支付相关费用;(二)撤销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其他拍卖品的交易,或暂时扣留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任何其他拍卖品,扣留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支付。直至买受人履行条款规定的义务;(三)经委托方同意后将拍卖品以任何方式出售。如再出售后所得不足买受人应付购买价款部分,其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四)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因延期或拒绝付款造成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标准计算。

第五章 其他

第四十条 网络平台免费信息服务委托人可免费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发布拍卖信息,竞买人可免费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接收、浏览拍卖信息,本公司网络平台无偿提供上述拍卖信息,信息服务不包含在网络平台收取的佣金及其他各项收费(如有)范围内。

第四十一条 免责条款本公司对因网络、通讯信号、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的竞买人或买受人无法使用网络平台、网络延迟、网络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被盗、未能竞买成功或其他交易异常情况所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结果错误的,本公司有权决定撤销该笔交易,本公司对因交易被撤销给委托人、竞买人或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竞买人或买受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若竞买人或买受人对网络平台有任何异议或疑义,请在异议或疑义解决前停止使用网络平台。

第四十二条 国家优先购买权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时,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决定执行,相关各方应予接受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四十三条 保密责任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十四条 鉴定权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查验,鉴定、查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鉴定、查验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五条 著作权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对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四十六条 通知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位址和联络方式以竞买登记文件、委托拍卖合同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

第四十七条 违约行为责任本公司愿竭诚为委托人、买受人提供服务,但对他们双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拍卖档案拍卖档案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留存五年备查。

第四十九条 修改权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则等的变更和实际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第五十条 解释权本规则的解释权在法律范围内属于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所有

                                        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竞买须知

 

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运作,竞买须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加本公司竞价活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须知、《玉湖一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拍卖业务规则》、当期《拍卖公告》。

二、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居间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三、竞买人务必以鉴定、查验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实物或样品,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其自愿接受竞价标的的全部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

四、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络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凡在网络平台上以网络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网络竞买人的行为,网络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五、竞价时间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即进入延时竞价时间。竞价时间内每出现新的报价,上一个报价自动失效。自由竞价时间内,网络竞买人可按照出价规则随时出价;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只要有新的报价,倒计时时间将重置,直至倒计时结束。

六、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若未能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不影响拍卖成交,也不影响买受人应承担之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委托方签署相关合同,后续交付按合同执行。

九、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网络延迟)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网络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